王磊的脸刷地一下变得惨白,冷汗涔涔而下。
刘娟更是像被抽走了全身的力气,瘫坐在椅子上,眼神呆滞。
他们的律师也显得措手不及。
法庭这地方,真是人生百态的放大镜。
有人把黑的说成白的,有人把亲情踩在脚下。
还好,我手里还攥着一张能让谎言现形的底牌。
这段录音成为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。
法官当庭指出,虽然初始的转账行为可能带有赠与的性质,但结合后续被告挪用老人的养老钱款、并在老人失去经济来源后将其赶出家门、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等一系列行为来看,被告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,违背了公序良俗,情节较为恶劣。
眼看败诉几成定局,甚至可能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,在法官再次主持庭前调解时,王磊第一个扛不住了。
他痛哭流涕(虽然不知是真心悔过还是迫于压力),表示愿意承担赡养责任,并尽力筹钱归还部分款项,恳求我“看在母子一场的份上”原谅他。
刘娟起初还想嘴硬,但在她的律师明确告知她,如果判决下来,结果可能更糟,不仅钱要还,名声尽毁,甚至可能真的构成遗弃罪,影响到她自己和她弟弟之后,她才终于捏着鼻子,不情不愿地同意了调解。
早知如此,何必当初?
非要闹到对簿公堂,脸都丢尽了才肯认错。
可惜啊,这世上没有后悔药,只有教训。
最终,在**的主持下,我们达成了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协议:王磊和刘娟一次性返还我三十万元。
考虑到他们确实已经将部分钱款挪用,且追回难度较大,这三十万,是我和李律师商议后,认为相对现实和能够尽快执行的结果。
同时,他们承诺,从协议生效次月起,每月按时向我支付两千元的赡养费,直至我去世为止。
如果他们不按时履行,我可以凭调解协议直接向**申请强制执行。
拿着这份沉甸甸的调解协议书,我心里百感交集。
虽然损失了四十万,但至少拿回了一部分救命钱,未来的基本生活也有了保障。
更重要的是,我用法律武器捍卫了自己的尊严。
至于侄子王斌和张兰,因为他们在调解和诉讼过程中的自私和推诿,尤其是在法庭上作伪证(虽然没成功),在亲戚